backbone (n.)
"脊柱,脊椎列",早在14世纪就出现了,来自 back(n.)+ bone(n.)。1843年引申义为“决心的坚定,性格的坚强”。
backbone 的相关词汇
古英语中的 bæc “背部”,源自原始日耳曼语 *bakam(同源词:古撒克逊语和中古荷兰语 bak,古弗里斯兰语 bek),在日耳曼语族之外没有已知的联系。在其他现代日耳曼语中,这个词的同源词在这个意义上大多被类似于现代英语 ridge 的词所取代(例如丹麦语 ryg,德语 Rücken)。
许多印欧语言显示出曾经区分动物(或山脉)的水平背部和人类的直立背部的迹象。在其他情况下,表示“背部”的现代词汇可能来自与“脊柱”相关的词(意大利语 schiena,俄语 spina)或“肩膀,肩胛骨”相关的词(西班牙语 espalda,波兰语 plecy)。
通过借代,“整个身体”,尤其是指衣物。“椅子的直立部分”的意义可追溯到1520年代。作为美式橄榄球的一个位置,自1876年起被称为 quarterback, halfback, fullback,根据相对位置而有所区别。turn (one's) back on (someone or something) “忽视”可追溯到14世纪初。
以 know (something) like the back of one's hand 的方式,意味着熟悉,首次见于1893年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的《凯特琳娜》中对一个角色的不屑一顾的讲话:
If I durst speak to herself, you may be certain I would never dream of trusting it to you; because I know you like the back of my hand, and all your blustering talk is that much wind to me.
如果我敢对她说话,你可以肯定我绝不会把它托付给你; 因为我了解你就像了解自己的手背一样,你的咆哮对我来说只是一阵风。
这个故事是《绑架者》的续集,背景设定在苏格兰, the back of my hand to you 在19世纪末被注意到是苏格兰的一种表达方式,意思是“我与你无关”[见朗姆尔编辑的詹姆逊苏格兰词典]。在英语中,至少从1300年以来, back of (one's) hand 已被用来表示蔑视和拒绝。也许与一种威胁性的解雇有关联是史蒂文森选择这个特定解剖学参考的原因。
中古英语 bon,源自古英语 ban,意为“骨头、獠牙、构成骨骼物质的硬动物组织; 构成骨骼的部分之一”,源自原始日耳曼语 *bainan(源头还包括古弗里西亚语和古撒克逊语 ben,古诺尔斯语 bein,丹麦语 ben,德语 Bein)。哥特语中没有这个词,德语族以外没有同源词(普通原始印欧语根为 *ost-); 诺尔斯语、荷兰语和德语的同源词也意为“腿的小腿部分”,这是现代德语的主要意思,但英语似乎从未有过这个意思。
work (one's) fingers to the bone(使某人的手指骨头都磨破)的用法始于1809年。 have a bone to pick(有话要说)的形象来自于一只狗努力咬或啃骨头的形象(pick a bone “通过拣选或啃咬来剥离骨头”可追溯到15世纪晚期); 成为 bone of contention(争议的焦点)(1560年代)是两只狗为争夺骨头而斗争的形象; 这些形象似乎有些混淆。还可参见 bones。
Bone-china(骨瓷)是指混合骨粉的瓷器,该用法可追溯到1854年。 Bone-shaker(颠簸的骨头)(1874年)是早期自行车的旧称,指的是没有橡胶轮胎的自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