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nvas-back (n.)
同时也指北美鸭的一种类型,名为 canvasback,因其背部的颜色而得名。早在1600年代,它就被用作一种由昂贵材料制成的前部和便宜帆布制成的后部的服装的形容词。源自 canvas(n.)和 back(n.)。
canvas-back 的相关词汇
古英语中的 bæc “背部”,源自原始日耳曼语 *bakam(同源词:古撒克逊语和中古荷兰语 bak,古弗里斯兰语 bek),在日耳曼语族之外没有已知的联系。在其他现代日耳曼语中,这个词的同源词在这个意义上大多被类似于现代英语 ridge 的词所取代(例如丹麦语 ryg,德语 Rücken)。
许多印欧语言显示出曾经区分动物(或山脉)的水平背部和人类的直立背部的迹象。在其他情况下,表示“背部”的现代词汇可能来自与“脊柱”相关的词(意大利语 schiena,俄语 spina)或“肩膀,肩胛骨”相关的词(西班牙语 espalda,波兰语 plecy)。
通过借代,“整个身体”,尤其是指衣物。“椅子的直立部分”的意义可追溯到1520年代。作为美式橄榄球的一个位置,自1876年起被称为 quarterback, halfback, fullback,根据相对位置而有所区别。turn (one's) back on (someone or something) “忽视”可追溯到14世纪初。
以 know (something) like the back of one's hand 的方式,意味着熟悉,首次见于1893年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的《凯特琳娜》中对一个角色的不屑一顾的讲话:
If I durst speak to herself, you may be certain I would never dream of trusting it to you; because I know you like the back of my hand, and all your blustering talk is that much wind to me.
如果我敢对她说话,你可以肯定我绝不会把它托付给你; 因为我了解你就像了解自己的手背一样,你的咆哮对我来说只是一阵风。
这个故事是《绑架者》的续集,背景设定在苏格兰, the back of my hand to you 在19世纪末被注意到是苏格兰的一种表达方式,意思是“我与你无关”[见朗姆尔编辑的詹姆逊苏格兰词典]。在英语中,至少从1300年以来, back of (one's) hand 已被用来表示蔑视和拒绝。也许与一种威胁性的解雇有关联是史蒂文森选择这个特定解剖学参考的原因。
"帆布,由大麻或亚麻制成的坚固布料",14世纪中叶,源自盎格鲁-法语 canevaz,古北法语 canevach,古法语 chanevaz,字面意思是"由大麻制成的,大麻的",是拉丁俗语形容词 *cannapaceus 的名词用法,意为"由大麻制成的",源自拉丁语 cannabis,来自希腊语 kannabis,是斯基泰或色雷斯人的词语(参见 cannabis)。
拉丁语中以 -aceus 结尾的形容词有时在罗曼语言中被制成增强或贬义力量的名词。尤其是自约1700年以来,作为油画表面; 因此,"油画"(1764)。